去年下半年香港经历社会事件,部份市民与政府之间鸿沟进一步加深,令香港土地2047年大限之议题,又再惹起热烈讨论,担心地契到期会变成废纸。有人说是危言耸听,亦有人说值得深思熟虑,你又倾向哪一方见解?
香港的土地有异於外国惯例,严格而言业主并无拥有土地的永久权利。而本港地契批租年期不一,新界及九龙大多为99年,有些港岛土地租期长达999年。根据《中英联合声明》,所有新界及九龙界限街以北的地契均在1997年届满,业主只需缴付土地应课差饷租值3%的年租,就可自动续租至2047年。
惟本港大部分地契,亦将於2047年到期,有部分九龙与港岛地契,更将於未来十多年届满。面对市场大众多年的疑虑,政府却一直未明确公布地契续期的安排细节及手续,现时亦未有法律保障2047后的地契续期,究竟业主需再补地价续期?还是一如目前的地租,每年只收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3%?
面对广大市民及议员提出之种种疑团,发展局去年11月曾重申,根据特区政府於1997年7月公布的政策声明,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不包括短期租约及特殊用途契约),在期满时可由政府「全权酌情」决定续期五十年而无须补缴地价,惟须每年缴纳租金,款额相当於有关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3%,租金其后会随应课差饷的改变而调整。
而地政总署亦一直按上述的政策处理期满土地契约之续期事宜,并衡量多方面因素包括:原有契约有否出现严重违反地契的情况,以及违契情况是否在限期前纠正等因素。
不过,「全权酌情」这四个字,对部份市民而言,仍是忧虑所在。然而,发展局却仅表示有关土地契约续期手续,局方正探讨有否其他合适的安排,以较精简的程序和便捷的方式续期,并会「适时」公布具体安排。
相信於政府明确公布详情及手续之前,有关2047年土地限期之疑虑,依然成为楼市的其中一项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