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针对物业短炒过热,政府2012年10月开始,所有住宅物业购入3年内出售,需要付额外印花税(SSD)。持有物业1年至3年内出售,需要缴付成交价10%至20%额外印花税(SSD)。其中,购入6个月至1年内转售,需付成交价15%作额外印花税,若购入住宅物业后6个月内转售该物业,需要缴付成交价20%作额外印花税。
由於禁售期达3年,业主出售成本增加,虽然政策起抑压炒风作用,但同时减少市场盘源,加上疫情冲击经济,部份业主或因财务须周转出售物业,而物业受限3年内出售须徵收税项,增加出售压力,为套现周转,不惜蚀让出售。新一份《施政报告》在全城渴求减辣下,额外印花税亦松绑,由3年禁售期减至2年,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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