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们了解后,我们发现这个案的难度分极高。客户夫妇二人,三年内先后购入3个单位,客户太太先於3年前已持有一个现正自住物业,由客户作为按揭担保人做了60%按揭。近日客户自己再买入了两间位於名校网的单位,即客户夫妇二人共持有3间物业,由於高成数按揭保险计划是要求单位是自主用途,而客户要有合理解释为何3个单位皆为自住用途,并能取信於按保公司,按经验过往成功例子不算太多。
由於客户是先购入一个楼花盘,他已即时选择做了50%按揭,再借了20%发展商二按,自制70%按揭,因此楼花盘的按揭问题已经解决。最大难度之处,是客户在已有两个按揭在身的情况下,如何再为第3间物业,向按揭保险公司申请80%按揭?
我们协助客户向按保公司解释,太太持有的物业以及早前做了50%头按及二按的单位,皆会让家人居住,而现拟做80%按保的单位,由於校网最佳,会作自住用途,为子女入读名校铺路。最后成功为客户争取到批出80%按揭,息率亦为目前最抵的H+1.3%,锁息上限P-2.5%,同时有现金回赠1.52%再加7千元额外奖赏。
这个案获批的关键是客户之前购入两个单位并非选用按揭保险计划,只有一个单位是做80%按保,所以较易取信於按保公司,相信该单住为自住用途。至於如果夫妇二人各有一个单位皆做高成数按揭又是否可行呢?按经验,虽然曾有成功个案,但由於夫妇一般为同居,如要解释两个单位皆为自住的功能,是极难获按保公司接纳。建议买入单位前,先找专业人士作评估,便不用在买入后才发现按揭审批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