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接到这类业主的求助。客户於同一新盘持有一大一细单位,大单位市值逾千万,而细单位市值约700多万元。由於同时有多於一个物业按揭,在客户转回银行按揭,一般做法要要把两个单位最高按揭成数都减一成,即大单位只可做40%按揭,细单位最高只可以做50%按揭,这样客户即使在物业升值后,仍不足以还清原来於发展商按揭的尚余贷款额。
我们了解其个案后,为客户找到一家银行,愿意接纳以客户太太作细单位的物业借款人,做到60%按揭,同时客户可为其大单位做到最高50%按揭,这方案可令客户不用再补钱的情况下,转走高息的发展商按揭,重回低息银行按揭的怀抱,两个物业银行批出按揭息率皆是H+1.3%,更有1.2%银行现金回赠。
这个案要注意两点,首先不同每间银行都接纳业主不是借款人,建议找专业人士帮忙协助,可省却逐间银行问的时间。另外,做物业借款人与担保人一样,日后自行置业再做按揭时,入息要求都会大增,因此要先衡量日后置业及贷款需要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