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正义与通用基本收入

日期:2024-05-31
分配正义与通用基本收入

最近在工商管理课程内学习经济学的课,谈及最低工资的问题,基於处理这个问题的角度,支持及反对都可以,也有他们的原因,并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这个讨论令我想起以前读政治哲学时的社会分配正义课题,刚好也可以在这里和未来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通用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问题,一起做一个系列来简介。

甚麽是社会分配正义?

社会分配正义是一个涉及资源和财富如何在社会中分配的重要问题。它探讨了如何确保公平和平等的分配机制,以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的权益和机会。在这个议题上,有两位哲学家的观点特别值得关注:约翰.罗尔斯 (John Rawls) 和罗伯特.诺齐克 (Robert Nozick)。本次专栏会先从罗尔斯讲起。

罗尔斯的正义论

差异原则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一个核心概念,用於确定社会分配正义的基础。它强调在不平等的社会中,不平等只有在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才是正义的:首先,不平等必须使最不幸的人受益;其次,不平等必须与所有人的公平机会原则相容。

根据差异原则,社会应该追求最大化最低阶层的利益,而不仅仅是追求整体福祉的最大化。这意味着,在设计社会和分配制度时,我们应该将最不幸的人视为首要考虑的对象,并确保他们能够在社会中获得基本权益和机会。

要如何做到呢? 无知之幕 (Veil of Ignorance)

无知之幕是指在设计社会制度和分配资源时,我们应该假设自己处於一种无知的状态,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成为社会中的哪一个人,具有甚麽样的社会地位和机会。这种无知的状态可以帮助我们更公正地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

无知之幕要求我们不偏袒自己的利益,而是考虑到每个人都有可能处於最不利地位的可能性。这种思考方式有助於我们避免过度偏袒特定群体或维护自身利益的做法,从而推动社会正义的实现。
现在读者可以把自己放在无知之幕后,再想一想最低工资的问题。

结语

罗尔斯的正义,就是要社会的结构必须提供平等的机会给所有人,无论他们的社会地位或出身如何。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和实现自己的潜能。

下一次专栏,会和大家看一下另一端的诺齐克和他的自由主义,让我们有理论基础去看通用基本收入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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