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搬走以后
日期:2023-06-30业主与租客的关系建基於一纸租约,而租约亦有限期。当租约期满的时候,如果未能成功与租客同意续租条款,业主亦只有部署找新租客。
业主可以在租约完结前3个月与现有租客商议续租,假如租客选择不续约亦有较多时间准备。可以与租客协商在搬出前,在合理情况容许下,让经纪可以预约时间带客户睇楼。虽然租客未必配合,而经纪亦可能怕麻烦不作安排,不过笔者的客户都有试过在上述的情况下成功把物业出租,而且提早向经纪放盘,亦可增加物业的曝光率。
当接近物业交收的时侯,业主往往担心物业设施有损坏、而租客亦会担心按金被扣减。为免双方出现纠纷,其实双方可以在搬出物业前一个星期左右,在物业现场预先作初步检查。假如发现有设施损坏的情况,双方可以尽早作出协商及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当租客正式迁出以后,业主亦切记需要安排水、电及煤气等转名,笔者曾经试过有客户一直未有及时处理水电转名,电力公司及水务处会把水电表拆除,如果日后出租需要委聘任注册水电𠄘办商从新申请,除了花费金钱亦需时处理,影响物业出租。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租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潘志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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