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在大厦公家地方,会否变「事故单位」?会否影响按揭审批?

日期:2023-06-20
「事故」发生在大厦公家地方,会否变「事故单位」?会否影响按揭审批?

近日有一套电影讲述在大厦走廊发现「死屍」,由於担心单位变成「凶宅」(事故单位),楼价大跌 ,全座大厦的人合力想运走该「死者」而引发一堆笑料。其实现实中,如果「事故」不是於单位内发生,算不算事故单位呢?真的会影响到按揭审批吗?

其实现时香港法律上, 并没有对凶宅(事故单位)进行严格定义,亦没有单位的楼契上会注上「凶宅」两字。不过银行做按揭时会参考几项资料,首先是估价公司提供的估价报告。其次,银行亦会参看单位楼契,例如历任业主中,有否在持有单位期间过身,若银行查册时发现单位注有「死亡证」,会看看上面的死因及死亡地点,如果死亡地点在屋内,而又属非自然死亡的话,便有可能在估价或批出按揭上较审慎。

 

不过,若然死者并非业主,这便要视乎该「事故」有否传媒报导,以及事故严重性及轰动程度。如果是引发广泛讨论或回响的事故,便极大机会会影响到银行下调单位估值,甚至是拒绝提供估价及按揭。

 

如果是好像近日电影中的个案,如果没有「死者」就是其中一个单位的业主,但「死亡」地点在大厦公家范围,这样便要视乎「死亡证」是如何表达。过去我们曾有个案,由於「死亡证」中死因一栏注上「hanging」,但是死亡地点却不在单位之内,於是这单位是否「事故单位」便有争论了,其中有银行原先计划以正常估值,批出按揭,但在发现单位附有死亡证后,最终拒绝了该客户的按揭申请。

 

我们接到个案后,了解到客户的单位并不在坊间的「凶宅网」中,亦没有任何新闻报导,而且年代久远,而在律师楼查到该「死亡证」前,单位的估值是完全正常,是以有银行一度顺利批出按揭,只是看到死因时,才於批出贷款前终止个案。

 

按我们经验,这类「事故单位」是大机会找到银行愿意接纳其申请,於是我们便为客户争取,最后有两间银行可批出按揭。其中有银行将物业估值由查阅「死亡证」前的正常估值下调大约30%,但批出息率为一般H按的最优惠息率。而由於客户本身只打算做40%按揭,因此算是完满解决了客户的难题。

 

由上述例子,建议大家在遇到心仪单位时不单要留意银行估价有否异常,亦要问清楚地产代理、管理处以及在网上查看,有否同座物业的事故新闻。同时也可查册看看单位过往持有的业主,是否在持有物业间离世,如有这类情况便要再进一步了解离世的原因及地点是否在单位内。另外,有部分银行对於与事故单位同层、同座向或是上、下层的单位估价都会特别低,可能都影响到按揭批核,如有疑问可向按揭代理或银行先做预先评估再买入便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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