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印花税哪类人受惠? (下)

日期:2023-03-18
减印花税哪类人受惠? (下)

上期提及政府调整物业印花税后,受惠人士包括$1,000万以下中小型住宅单位的首置买家、中细价工商铺物业、车位及近亲转让或夫妇除名俗称甩名转让。本文再接着谈及近亲转让或甩名转让。

政府提高住宅买卖印花税至楼价15%及首置印花税推出前,夫妇爱联名买入物业以便共同拥有业权,但现时以联名买楼便等於少了一个首置买家的身份配额,故此近年即使夫妇决定置业亦以单人持有为主,而「甩名」个案亦渐多,较多是由夫妇联名物业,透过转让一半业权,将单位转为只有丈夫或太太单人名持有,另一半便可回复首置身份,以较低的首置印花税率再置业。由於夫妇「甩名」只涉及转让一半业权,且属近亲转让,故只需缴付一半业权之估值计的首置印花税。

 

新近调整印花税后,这个计算方式令「甩名」变得更为吸引,因为物业市值不超於$600万的单位,夫妇「甩名」只需以一半楼价即$300万或以下计算首置印花税,即是仅需$100便可让丈夫或太太回复首置身份再入市。即使楼价超於$600万,但对於楼价$2,000万以下之单位,「甩名」成本亦降低了;例如一个市值$800万单位,夫妇「甩名」所需缴付的印花税由调整前$90,000(2.25%)减少33%至$60,000 (1.5%)。不少夫妇目标希望拥有自住物业之余,亦持有出租物业以便可长线收租为未来退休生活作预备,是次印花税调整亦曲线推动了夫妇「甩名」意欲。

 

除了上述夫妇除名,市场上亦有透过近亲转让方式回复首置身份,近亲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论是否已持有物业,近亲之间转让物业业权亦只需缴交税率较低之首置印花税。例如买家已拥有一个住宅物业,他想再买楼作长线投资之用,根据现行税制,由於已属二套房,他需缴付新购物业售价之15%作为印花税;但他先将自己唯一物业转让予近亲,例如市值为$600万,自己再以首置身份买入一个作价$800万的单位,买家需付的近亲转让物业及新购物业之印花税同样可以首置税率计算,税率分别由调整前之3%及3.75%降至2.25%及3%,开支减少$10.5万,总税项为新购物业之4.7%亦大幅低於二套房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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