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陷阱 –购入注有死亡证的单位 或难批出按揭?
日期:2022-11-01
过去曾经分享过,一些年代久远,又没有新闻广泛报道嘅「事故单位」,未必有被网民放上「凶宅网」,这类单位是否不算是「凶宅」,做按揭时有没有影响呢?
其实香港法律上, 并没有对凶宅进行严格定义,亦没有单位的楼契上会注上「凶宅」两字。不过银行做按揭时,会参考几项资料,去决定是否视该单位为「凶宅」。首先,是估价公司对物业的估值,如单位的物业估值较同类单位低很多,或是不提供估值,银行便会怀疑单位「有古怪」。其次,如果单位内的「事故」曾有新闻报道或已被纪录在网上的「凶宅网」,也会影响审批。我们便曾有客户购入凶宅同层单位,却被传媒误报为真正的凶宅成交,在做按揭时都遇上极大阻碍,要用很多资料去证明非该事发单位。
另外,有一点是较多买家忽略的,也是最易中的陷阱,便是如果单位注有死亡证,即是说曾有一任业主於持有单位期间离世,大家便要留意死亡证上的离世地点是否於单位内,以及离世的原因是甚麽,如果是在单位内因「事故」离世,部分银行亦会视之为凶宅而拒批按揭。近日我们便接到一个这类的求助。客户购入单位是已知单位注有一张死亡证,不过由於已是前前任业主,同时上任业主也能做按揭,单位估值又正常,加上单位为较罕有及抢手的户型,因此他仍决定购入。
不过在申请按揭时,却有两间银行回覆其单位为凶宅,不会批出按揭。我们接手后发现楼契上注有死亡证上写着离世原因为「上吊」,但离世地点则是医院,於是这单位到底是否算是凶宅,便有争议。
其实事故单位不一定不能申请按揭,有个别银行仍会考虑,而上述单位的既没有新闻报道,离世地点又不在单位内。是以最后我们为客户努力争取下,成功为客户於一家较罕有肯批出凶宅按揭的银行,以「靓息」,息率H+1.3厘,锁息上限2.5厘,批出50%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