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常以按金抵销租金
日期:2022-06-09租赁合约上一般根据市场习惯、物业种类、行业及年期要求租客支付新租约一定月份按金。主要目的是保障业主在租赁投资上对冲因欠租或内部损坏的维修风险。但对於部分租客而言,他们可能未必了解按金在法律上的定义。
常见租客只会认为按金是「提早支付了的租金」,在租约末期时,如不打算与业主续租,租客习惯以按金强行抵销余数租金。虽然在法例上,按金不能抵销租金,实际情况下租客更等同於欠租,但业主也只能无可奈何。
虽然业主可以根据情况向相关部门求助,但废时失事,更未必能解决问题。笔者最近更遇到因应移民潮安排,租客索性直接在最后数月欠租,之后逍遥法外。除了欠租,维修费用也常被一并拖欠,令业主损失惨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政府立法禁止业主於8月前向部分非住宅式租赁追租,法律部门排期个案早已饱和,根据最近经验,欠租收楼时间已经须时最少3个月以上,可以想像法例对现时业主己保障不足。
笔者认为业界可以提倡租赁合约上增加按金比率,相信对租客方可能初步反应不佳,但未来租客也可能是业主,增加按金比率(例如3个月按金)或许可以改善欠租情况,更可驱使租客保养物业,免被扣款。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租务管理部经理 梁焯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