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双赢 加快重建
日期:2022-06-02
香港的楼宇老化问题严重。在过去十年,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由3,900幢急增至8,600幢。除了市建局,私人发展商在收购重建上亦扮演重要角色。
但现时与私人发展商收购重建及强制售卖(亦称强拍)的相关法规中,有部分是对买卖双方均造成掣肘,例如平均业权的计算标准就是其一。
以下是自从《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在1999年6月生效以来,截至2022年4月30日为止,强制售卖的申请宗数及其结果的数据:
提交的强制售卖申请数目 |
404 |
发出的强制售卖令数目 |
163 |
中止/撤销/暂缓执行的申请数目 |
190 |
被驳回/剔除的申请数目 |
3 |
处理中的申请数目 |
48 |
过去10年,强拍的申请宗数平均每年不多於30宗,相对8600幢老化楼宇的现况,只属冰山一角,故此政府必须审视现有的条例,在平衡发展商与小业主双方利益的前提下,令双方受益,从而加快社区重建进度。
根据现时条例,当业主拥有某一地段的八成业权,就可以申请强拍。而当一宗强制出售申请涵盖两个或更多地段,而业主又未能在每一地段均取得足够业权时,除非该些地段的建筑物之间有共用楼梯连接,否则不可以以平均百份比达到八成业权作为理据而提出申请。
以2021年4月土地审裁处否决强制拍卖山顶道81号至95号史超域台的案件为例,当时审裁处认为山顶道81号是一个独立地段,并且没有与其他地段以共用楼梯连接,因此申请人不应将该地段与其余地段合并计算平均业权。惟申请人当时仅持有该地段约五成的业权,并未达到八成的强拍门槛。一个更具规模的重建机会因此条例所限而错失。
因此,政府可考虑将判断不同地段能否合并计算平均业权的标准,由有否共用楼梯连接改为审视建筑图则或大厦公契来断定各建筑物是否属於同一个建筑计划。
更大的重建发展地段,代表着大业主可以有更全面的规划,同时亦意味着小业主可因有更高的重建价值而得到更好的赔偿。只有在收购重建中达到双嬴才是应对市区老化的最有效基石,亦是尽快为旧区居民改善生活环境的最佳出路。只有如此,我们方能为香港市民创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优质生活环境,并让住宅供应变得更快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