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局: 租楼扣税冀今夏立法会通过 六项限制「租楼族」要知
日期:2022-05-12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於财政预算案宣布推出租金扣税措施,以减轻租客压力,上限金额10万元,对於「租楼族」而言,有关住宅租金扣税,实属佳音。本月6日,有关的《2022年税务(修订)(关於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已经刊宪,并於昨日(5月11日)提交立法会审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於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冀望条例草案可於立法会今年夏季休会期前通过,让措施可由2022/23课税年度起实施。
疫情重挫经济,政府除了分两期向660万名18岁以上香港居民及新来港人士,派发1万元电子消费券外,在民生住屋上,放宽按揭成数之余,亦向租楼一族提供扣税优惠。市场曾预期月租2万以下的单位最受惠,宽减相等於三分一至三分二租金。
就有关租楼扣税事项,合资格的纳税人可於今年六月寄出的2021/22课税年度报税表填报预期就2022/23课税年度缴付的住宅租金资料。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税务局会在评定2022/23课税年度暂缴薪俸税时考虑有关扣除。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於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并表示,为确保措施有针对性、防止滥用、构成双重税务利益或用作避税,条例草案订明不适用范围,包括:
(1)纳税人或同住配偶是香港住宅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
(2)出租住宅物业的业主或主租客是纳税人或配偶的相联者,例如业主是纳税人的配偶、纳税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合伙人等;
(3)纳税人或同住配偶已获雇主提供居所;
(4)纳税人或同住配偶是公屋单位租客或认可占用人;
(5)租住的处所不可作住宅用途,或租赁受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或
(6)纳税人或配偶就有关处所与业主签订了租赁购买协议等。
有关措施旨在减轻没持有任何住宅物业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的负担,政府估计可惠及约四43万名纳税人。政府税收每年将因此减少约33亿元。而打算采用租楼扣税市民,上述6项细则要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