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业主追租有用吗?
日期:2022-03-17政府上月底公布了财政预算案,当中争议声音比较大的就是禁止业主於保护期内向指定行业的租客追租。虽然法例具体条文尚未公开,而且还需要经过立法会通过。不过根据财政司司长在媒体上透露,有关法例大概包括以下要点:
* 指定行业包括零售、餐饮及受限聚令影响的处所
* 保护期现在缩短至3个月
* 由今年1月份之租金开始
* 业主不可以法律程序追租或终止租约
* 已经有减租协议不受条例限制
笔者明白政府原意是希望业主体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之租客,希望以立法手段向市场作出干预。这些法律或许对大型商场的发展商及租客有效,因为这些大型商场基本上是一铺难求,租户一般都是具规模的经营者,如果有不良交租或拖欠纪录,疫情过后发展商亦未必会再出租予商户,或提出更严格的租约条款。
不过,对於只持有少量铺位的业主,租户往往不是具规模的经营者,遇上拖欠租金的情况,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乾脆结业。未有禁追租金的法例以前,业主以法律途径收回物业需时2至3个月,而被拖欠的租金往往都难以追回,甚至更要花一笔费用把还原物业的装修等。如果条例通过之后,只会鼓励租客继续拖欠租金及结业逃避,最终亦是对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租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潘志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