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收租冇报税业主脚震 租客助税局捉漏报
日期:2022-03-01
新一份《财政预算案》建议2022/23年度设立住宅租金开支扣税,每个课税年度上限为10万元,以减轻没有住宅物业的纳税人,在租住私楼上的负担,条例草案最快下季提交立法会审议。措施引来不少「冇楼一族」拍手欢迎,不过亦有部分收租业主「脚震」,因其「瞒税」行为或在新措施下无所遁形。
对於政府首度设立住宅租金开支扣税,惠及一班「冇楼阶层」,纵然只是扣税额而非直接资助,市场反应仍然十分正面,因可减轻租客的负担。财爷更预告,打算长期推行此措施,强调租约要「打厘印」才有效,以避免不合规情况。
现时在港出租物业以收取租金,必须申报物业税,税率为全年净租金收入的15%。净租金收入是扣除差饷、不能追回租金及修葺费等项目,税局一般会在全年租金收入中划一扣减20%,所得的净租收入用作计算物业税。
此外,不论是计划出租或是已出租的物业,一律最多只可借五成按揭,如果采用高成数按揭,则须向银行签署文件,声明物业是自住用途。换言之,在住宅租金开支扣税这新措施下,租客极具诱因上报租楼扣税资料,变相就是「举报」那些未有申报物业税,以及采用高成数按揭入市再「偷鸡」出租单位的业主,业主有机会涉及法律责任。
对於瞒报物业税,据《税务条例》订明逃税是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控罪最高刑罚为入狱三年及罚款五万元,另加一笔相当於少徵收税款三倍的罚款。
参考税局一宗於2019年发生的案例,一名纳税人被裁定三项关於填报物业税及薪俸税时漏报租金收入,及不正确申索扣除居所贷款利息的罪名成立。该入纳税人在2011/2012至2013/2014课税年度报税表内,提供不正确的出租物业及居所贷款利息扣除资料,被税局经调查发现,该纳税人触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0条第(2)(c)款,最终被判罚款3,000元,另加一笔8,537元的罚款,相等於少徵收税款的10%。
【陈茂波:建议设立住宅租金扣税 上限10万元】
【陈茂波:引入累进差饷制 料政府每年增7.6亿元收入】
在上述新扣税措施下,作出「瞒税」行为业主现阶段千万别再抱着侥幸心态,因为在租客曲线协助下,税局再不难抽出「偷鸡」出租单位的业主。亡羊补宰最佳方法是坦白从宽,及早自行向税局申报「漏报」行为,希望被视为无心之失,补交税款了事,否则待税局主动查询时,罚款金额更重。
主动申报「漏报」行为
此外,假若银行知悉高成数按揭物业用作出租,银行是有机会即时要求业主清还所有的按揭贷款额,即近乎是「Call loan」,或有机会要求业主即时下调其按揭成数至低水平。若然业主想尽快作出「修正」,可考虑向银行银行把按揭成数下调至五成或以下。
可留意的是,税局及银行之间通常不会直接联系,意味税局追收业物业税是一件事,银行发现高成数按揭单位作出租用途而Call loan又是另一件事,怎样拨乱反正,相关业主们权衡轻重后应及早行动,并记得与租客打厘印,将出租行为从投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