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买楼究竟有冇so?
日期:2022-01-07
本港的物业买卖市场,每年均有数千宗以公司转让形式买卖的个案(俗称「买壳/卖壳」),此买卖物业方式一直被形容为「避税工具」,为投资者节省巨额印花税。究竟是否人人也可利用公司转让形式买卖物业?当中又涉及什麽风险?
所谓公司转让买楼是指透过一间空壳公司持有一个物业,买家可透过拥有该公司变相买入该物业。由於股权转让印花税只占交易价的0.2%,税额远低於正常物业买卖所涉的印花税。
公司转让形式买楼劲悭税
假设购入一间市值800万元的住宅单位,透过公司转让方式,买卖双方只需各付0.1%的印花税,合共0.2%,涉及税额1.6万元。但若以一般方式买卖物业,就算首置客亦须支付楼价3.75%的从价印花税(AVD),即约30万元,且楼价愈高、税率愈高。
若然买家以个人名义入市,但本身拥有其他物业,所涉税额则为楼价15%的AVD,即120万元。如以公司名义入市买楼,将被视为投资物业,需要缴交楼价15% AVD,另加楼价15%的买家印花税(BSD),意味以公司名义入市买楼,在上述假设中税额高达240万元,然而以公司转让形式买楼可悭税238.4万元。
公司转让买楼看似「悭唔少」,惟存在一定风险。首先,买家在购入空壳公司前,需了解公司有否涉及隐藏的债务或诉讼,甚至违法案件,如购入「有问题」公司,相关债务或诉讼或有机会「上身」。当然买家可找法律及会计团队就转让的公司进行尽职审查,惟审查需时颇长且涉及额外开支。
此外,透过公司股权转让的物业,一般会被银行视为非自住用途,按揭成数会较自住物业低,以此形式入市的买家一般较具雄厚财力或愿以高息申请贷款,并非一般升斗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