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单位房间成潮流 租客怎样保障自己 ?

日期:2021-11-04

精明业主租客-分租单位房间成潮流  租客怎样保障自己 ?-House730

本港住宅楼价高企,租金纵回调幅度亦有限,不少市民绞尽脑汁降低居住成本。近年不少地产网站经常出现新晋屋苑的分租广告,例如将军澳日出康城致蓝天四房单位,有人以每间约月租6,000元分租,如四个房间全部以上述价钱租出,每月租金收入将达24,000元。从业主角度来看,可能是为了增加投资回报,但如果该单位本来由租客承租,再分租出去以抵销租金开支又是否合法?租用这些分租房间,「三房客」又应该如何保障自己?

 

如租客将一整个单位租下,再以「二房东」身份将不同房间分租,以赚取当中的租金差价,或减低自身的租金成本,到底有否违反租约,主要视乎业主与租客签订租约时的条款。如果业主明文规定只供租客居住,并禁止分租予任何人士,那麽当业主得悉租客化身「二房东」,便有权取消租约,并对租客采取法律行动以追讨赔偿。

 

分租条款不能抵触现有租约

 

不过,如果租约未包含有关禁止分租的条款,即使分租行为未得到业主同意,亦未必算是违法,但租客将房间分租前,需先徵求业主许可;假若业主「罕有地」同意,租客与「分租客」列明的租约中,亦不能有任何条款与原有租约出现抵触,而年期亦不可长於原有租约。否则当业主於租约期满后收回单位,分租约便会出现违约的情况。

 

另外,分租客亦要注意,大厦公契是否明确条款,列明禁止分租房间,否则当管理处或业主立案法团出手制止,届时便可能面对被迫迁的处境。

 

留意主租约生死约年期

 

此外,因应部分不良租客假扮业主,向分租客出租房间的现象,若分租客有怀疑,可到土地注册处网页进行土地查册,便可得悉单位的实际业主身份,一经核对后,发现对方只是租客,便可报警追究诈骗行为。

 

即使证实对方是经业主同意分租单位的「二房东」,作为分租客,亦最好要求对方出示主租约副本,若「二房东」不想透露单位实际租金,亦可建议他遮盖租金金额,仅显示业主分租同意、主租的死约及生约年期,以至其他租约条款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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