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劏房2049 需要多方配合

日期:2021-11-03

 「劏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前主席梁永祥博士(左二)到新城地产街分享《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对劏房租金的影响,右一为新城董事总经理宋文禧。



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港澳辧主任夏宝龙在全国港澳研究会上提出希望香港能在2049年前香港居住问题能告别劏房,此一提示一出,香港官员以及中联办官员都立即响应大方向,纷纷落区探访劏房居民,从而展现各方各局承接领导层的施政目标,认真解决香港居民住屋问题。

最新一份特首施政报告便是为香港未来带出希望,无论发展前景以及住屋用地都有足够的空间可做,加快建屋以解决长期积压的公屋轮候人数,并希望解决约22.6万劏房居民的住居需求。在各方支持下,改善租住条例的《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10月在立法会通过,并有望刊宪后三个月实施,有租管要求后,劏房租金在签约有一定的稳定性,为租客提供「2+2」合共4年租住权保障,续租加租上限为10%,对於一些等待公屋安置的租户是有时间上的保险,不必每两年被业主的经济因素调整而重新找安身之所。市场部分人士对租管有不少要求未能落实失望,认为既然立例,何不更好地保障劏房租客?

笔者在新城电台地产街节目上与「劏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前主席梁永祥博士探讨这问题,梁博士说小组曾作出实地研究,访问约6,000个劏房户,有52%劏房户居住两年便有一半人成功申请公屋,所以2+2的租金稳定性已经是比较可行的保护,至於其他更细致的条款可能牵涉法律挑战问题,阻碍基本租管的实行,宁愿先落实一些可行而又实用性高的方案,尽快实施,早一步保障受影响人士。另外,业主也可开始调整出租劏房的环境及条件,当日后有「起始租金」要求时,也能配合。

梁博士在访问中表示,有劏房管制可以帮助出租业主洁净形象,洗去无良业主外号,当然,不少劏房和板间房的居住及卫生环境是社会十分关注的议题,梁博士也同意当中的差异,强调劏房在现实上是有社会功能,以及在某程度上也有资源尽享的因素也分担一些住屋问题,只要在居住条件及卫生上做到适合,为短暂需要人士提供安身之所,也未尝不好。反之,那些条件甚差的不适住房便应该尽快取缔以及杜绝,例如消防不合规格、卫生恶劣的,都应该尽快处理;故此,香港新的「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得到大部分香港人支持,因为见到未来房屋增加的前景,大家住屋问题有望大大舒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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