挞订多面睇 买卖双方边个最伤?
日期:2021-07-08中原城市领先指数(CCL)离历史高位不远,一、二手楼更旺价又旺市,热门新盘更是一伙难求,但市场却不时出现新盘挞订消息。其实,挞订情况无论在旺市或淡市皆会出现,若出现此情况,究竟买卖双方要承受哪些风险,边个最伤?
挞打情况在一、二手市场皆会出现,但赔订及相关风险却有不同。先说新盘挞订,通常由买家主导,而新盘挞订高峰期一般在两个阶段。其一是签临时买卖合约后,五个交易日内买家需要签买卖合约,但部分买家会在这段时间,发现计错数影响按揭批核机会,或各项个人原因止蚀离场。
其二是选用建筑期付款的买家,在物业落成时未能完成交易,个中原因可能与担心楼价下跌,或未能从银行借得足够按揭贷款,或个人财务问题等因素有关。
临约期挞订 发展商只没收订金
就上述两个期间,买家如挞订的赔偿金额及风险各有不同。根据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在签临约时,买家需支付等同楼价5%的订金,并在五个工作天内签订买卖合约,支付余下订金。计及之前5%的订金,签订买卖合约后最少涉及楼价10%的订金。
若买家只在临约阶段,没有签署买卖合约及支付余下订金,代表买卖会终止,发展商可没收5%的订金,但不得向买家提出进一步索偿。如买家在签署买卖合约后最终没有完成交易,除了根据合约条款被没收已缴付的全部订金外,发展商更可追讨重售单位时的差价。
不过,近期一盘难求的柏傲庄III,却出现多宗挞订个案,相关买家通常在签订临约后没有如期签买卖合约,各损失逾数十万元订金。无独有偶,这些挞订个案主要来自A1组的大手客,分别於首轮时买入两个单位,但其后放弃其中一个。
此情况其实是「技术性挞订」,因为A1组的客人有优先权选购单位,故有买家情愿花数十万元的挞订成本,提升买得心头好的机会率。由於挞订行动在临约期内,故买家不用担心日后被发展商追讨单位差价的风险。
至於二手楼,买家及业主均有机会选择不完成交易。无论买卖双方,必须明白临约本身具法律效力,大家均有责任完成交易,双方更会订明临约期间违约罚则,而通常是杀订(业主没收细订)或赔订(买家获赔偿细订)。
签临约时,买家需支付楼价的3%至5%订金(细订),并在14日内到律师楼签买卖合约,届时需要缴付余下首期金额,两期合共为楼价最少10%的订金。如买家於临约期取消交易,细订将被业主没收,并要赔偿双方经纪佣金。反之,如业主取消交易,除了要将订金归还给买家外,更要赔偿同等金额的细订予买家,以及支付双方经纪佣金。
如买家在签了买卖合约后才挞订,已支付楼价的10%或以上的订金,会被业主没收作为赔偿,更要支付双方经纪佣金及律师费等一切相关支出。此外,如业主重售单位时,如楼价下跌,买家会被追讨补回差价。
相反,如业主在签了买卖合约后才取消交易,先要归还所有订金,并赔偿相等於订金的金额给买家,同时支付双方经纪佣金及律师费等一切相关支出。一般情况下,业主挞订是出现在觉得取消交易再放售,将可获取更高回报的情况。
如业主在签订临约期间挞订,计及最少3%的临约订金赔偿额,加上买卖双方合共约2%的经纪佣金,最少涉及楼价7%的成本。除非业主认为将单位重售,新售价可高出现水平很多,否则取消交易的诱因其实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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