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出炉】陈茂波:最快8月有得用
日期:2021-06-18政府公布消费券派发计划,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最快於7月4日起开始接受登记后,市民最快8月1日开始使用。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指,如选用支付宝香港(AliPayHK)、WeChat Pay HK及Tap & Go拍住赏的用户所获消费券将分两期,如在7月4至17日期间作电子登记、首期最快於8月1日先获派2,000元,然后於10月1日获派第二期合共3,000元,而两轮消费券有效期均至本年底,若在7月18日至8月14日才作电子登记,首轮派发2,000元则於9月1日才收到,次轮3,000元於11月1日收到,有效期则至明年1月31日。
至於用八达通分3期派发消费券,第一期收到2,000元,两个月之后发次轮2,000元,而最后所发1,000元则视乎使用4,000元情况,若悉数使用该4,000元,最快第五个月可获取,假如9月1日起提取,可使用至3月底,并发短讯提醒使用金额,陈茂波指期内有圣诞等节日,相信市民可在限期内使用余下1,000元。
她指,购买保险、捐款、向海外网上平台、政府收费、公共机构如医管局、教育开支和兑现等不能使用
陈茂波指两种不同派发方式因应电子钱包供应商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