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企门口不可放鞋? 公契话你知这些事宜同不宜

日期: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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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阴影下,香港人的卫生意识提高。面对「四人限聚令」,有时住户会选择请朋友到家中聚会。最近,便有私楼住客在地区社交群组投诉,指旁边的单位每次邀请访客时,都有大量鞋堆放门外;即使在没有访客的日子,户主也惯性把自己的鞋子放在走廊,担心构成卫生问题。

 

网民对此反应两极,有人认为该单位户主违反公契,建议向管理处投诉;亦有人批评帖主小题大造,认为港人面对疫情已经很劳累,无必再要上网「批斗」邻居。

 

事实上,香港住宅面积普遍偏细,遇上亲友到访,室内未必有足够空间放置大量鞋履,很多时只能暂放门外。然而,大部分住宅大厦的公契,均列明住户不可将杂物或任何物件放置於公共地方,当中包括走廊、电梯大堂及后楼梯等。

 

住户不可将杂物放於公共地方

 

因此,无论是鞋、鞋柜、雨伞、化宝盘、买餸车等,理论上都不能随便摆放。个别较严格的管理公司,会要求保安员巡楼时,纪录摆放杂物的单位,再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以改善情况,否则会将杂物搬走而不再作任何通知。

 

当然,遇上部分比较宽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管理公司,或会采取「只眼开只眼闭」的方法,除了行为太过分,例如阻塞走火通道、影响其他单位,甚至鞋履发出异味等,否则未必会即时干预。

 

此外,部分一梯两伙的大厦,两边户主更会将电梯大堂各占一半,甚有默契般「河水不犯井水」,将整个鞋柜、连同买餸车、单车等杂物放在家门外,相当夸张。

 

不过,作为负责任的住客,有亲友到访时,即使无可避免要将鞋履短暂放在门外,户主也应确保鞋履放置的地点不会阻碍邻居出入,也不要放近邻户的门口,以免引起反感。

 

公契具法律效力

 

除了门外的摆放杂物问题,公契其实亦有列出不少住客宜同不宜的行为。大厦公契更可说是一座大厦或一个屋苑中,住客需遵守的规则,规范业主和法团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是由发展商草拟,由发展商与屋苑的第一手业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其后所有买家的转让契约内,都会要求业主承诺遵守大厦公契,业主签署后,就代表已承诺遵守。

 

违反公契或会被告上法庭

 

除了放置杂物外,其实住宅大厦的公契中,亦有列明其他禁止事项,例如不可养宠物、不准将同一单位分租予不同租客、不可燃点冥镪、不可在晒衣架以外放置其他晾衣装置(如铁通)等。管理公司一般会先行劝喻或发出通知,若户主屡劝不改,管理处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业主立案法团亦有权入禀提告业主,向其追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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