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出,差饷制度自1995年以来未有重大改变,现行制度较简便,且成本低,但精准度或有改善空间,因每个物业并非如薪俸税般每年收取资料。他指与物业炒卖无关,由於将进行研究而未有定案。
他在财政预算案中指,为确保与时并进,已要求财库局和差饷物业估价署检讨是否有优化空间,包括应否引入累进差饷制度及为自住物业提供恒常宽减。
此外,他也会考虑把缴纳差饷的主要法律责任由物业的使用人转移至业主,反映业主须为其物业负有最终责任。他指,若果业主自住,会否研究日后豁免或宽减更多等。
政府会就应否及如何修改差饷制度,谘询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