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与民争功
日期:1998-06-23特 区 政 府 为 了 振 兴 香 港 疲 弱 的 经 济 , 暂 停 出 售 土 地 及 资 助 市 民 买 楼 , 希 望 收 立 竿 见 影 之 效 。
停 止 官 地 招 标 的 政 策 ( 包 括 私 人 参 建 居 屋 ) 及 冻 结 夹 屋 的 私 人 协 议 批 地 , 其 含 意 即 暂 停 发 展 夹 屋 及 私 人 参 建 居 屋 ( 不 包 括 房 委 会 自 行 兴 建 的 居 屋 , 但 可 由 行 政 手 段 冻 结 ) 。 事 实 上 , 现 时 市 区 私 人 住 宅 楼 价 已 跌 至 每 尺 三 、 四 千 元 的 水 平 , 低 过 夹 屋 的 折 扣 价 , 而 贴 近 居 屋 的 十 足 市 价 , 根 本 无 需 花 费 公 帑 兴 建 低 质 的 津 贴 房 屋 。 改 为 增 加 今 年 度 「 首 次 置 业 贷 款 计 划 」 及 「 自 置 居 所 贷 款 计 划 」 的 名 额 到 一 万 二 千 个 及 一 万 个 。 即 时 为 私 人 住 宅 市 场 ( 主 要 为 二 手 楼 ) 注 入 新 的 购 买 力 , 藉 此 稳 定 楼 价 。
希 望 政 府 把 这 项 措 施 变 为 长 期 政 策 , 透 过 官 方 或 半 官 方 的 直 接 兴 建 津 贴 房 屋 , 通 常 都 是 效 率 差 , 品 质 差 , 欠 弹 性 , 及 增 加 官 方 冗 员 。 相 反 , 透 过 津 贴 买 私 人 住 宅 , 同 样 可 以 解 决 居 住 问 题 , 不 但 可 以 省 却 官 方 冗 员 、 又 可 以 获 得 较 高 质 素 的 房 屋 , 并 刺 激 私 人 经 济 , 创 造 就 业 。
明 清 时 代 , 对 建 君 主 尚 且 知 道 皇 室 不 得 自 行 经 营 生 产 性 事 业 , 所 有 瓷 器 、 丝 绸 及 日 用 品 , 必 须 由 朝 廷 ( 政 府 机 关 ) 编 列 预 算 向 民 间 采 购 ,, 以 刺 激 民 间 经 济 。 所 以 才 能 缔 造 江 南 百 业 发 达 , 人 民 富 裕 的 情 况 。 这 叫 做 「 官 不 与 民 争 利 」 。 现 在 可 以 改 称 「 官 不 与 民 争 功 」 。 政 府 千 万 不 可 承 包 人 民 所 需 的 一 切 服 务 , 由 民 间 互 相 提 供 服 务 , 满 足 他 人 所 需 , 才 是 振 兴 社 会 , 释 放 民 间 力 量 的 正 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