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重建局
日期:1999-10-08特 首 在 施 政 报 告 上 承 诺 , 政 府 将 提 供 财 政 安 排 , 协 助 市 区 重 建 , 包 括 豁 免 重 建 地 段 补 地 价 , 政 府 还 可 提 供 重 建 贷 款 。
特 首 希 望 在 明 年 成 立 市 区 重 建 局 , 加 快 都 市 重 建 , 都 市 重 建 局 将 取 代 现 行 的 土 地 发 展 公 司 。 重 建 局 将 具 有 广 泛 的 决 定 职 能 , 摆 脱 单 纯 的 企 业 形 态 , 一 如 房 委 会 。 政 府 又 向 重 建 局 提 供 财 政 安 排 , 过 去 政 府 只 向 土 发 低 息 贷 出 首 笔 营 运 资 金 。
土 发 公 司 手 上 最 大 的 「 上 方 宝 剑 」 走 向 规 划 环 境 地 政 局 申 请 强 制 收 楼 , 但 土 发 的 重 建 项 目 , 都 面 对 大 量 安 置 赔 偿 ; 又 适 逢 楼 市 前 景 不 明 , 未 能 吸 引 私 人 发 展 合 作 , 令 到 多 个 重 建 计 划 落 空 。 所 以 土 发 空 有 收 楼 的 申 请 权 力 , 而 却 未 能 推 动 收 楼 重 建 。
政 府 再 赐 予 重 建 局 另 一 柄 「 超 级 上 方 宝 剑 」 , 就 是 豁 免 重 建 地 补 地 价 ; 重 建 局 只 须 负 担 收 楼 赔 偿 、 安 置 费 用 、 建 筑 成 本 , 而 无 须 支 付 地 价 。 令 原 本 经 济 上 不 可 进 行 的 重 建 项 目 , 因 为 政 府 的 补 贴 而 得 以 进 行 , 即 是 变 相 鼓 励 重 建 局 做 蚀 本 生 意 。 再 加 上 政 府 赋 予 重 建 局 自 行 收 楼 的 权 力 , 收 楼 重 建 变 成 「 随 心 所 欲 」 。
如 果 重 建 局 与 私 人 发 展 商 合 作 重 建 , 私 人 发 展 商 变 相 享 受 豁 免 地 价 , 那 便 是 不 公 平 。 如 果 重 建 项 目 全 由 局 方 负 责 , 私 人 发 展 变 成 承 包 商 , 这 种 分 工 方 式 又 变 成 了 私 人 参 建 居 屋 的 模 式 , 重 建 局 变 成 了 另 一 个 房 委 会 , 希 望 重 建 局 不 要 变 成 另 一 个 臃 肿 的 机 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