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第二市场
日期:2000-08-08市 场 上 终 於 有 第 一 宗 公 屋 第 二 市 场 的 买 卖 , 加 快 现 有 公 营 或 资 助 房 屋 流 入 市 场 , 可 以 促 进 房 屋 有 效 分 配 , 令 房 屋 资 源 更 有 效 利 用 。
市 场 上 传 闻 出 现 第 一 宗 租 者 置 其 屋 的 第 二 市 场 买 卖 , 是 青 衣 长 安 村 一 个 实 用 面 积 571尺 的 单 位 , 刚 以 43万 元 转 售 , 平 均 每 尺 753元 。 而 有 关 情 况 , 仍 有 待 传 媒 进 一 步 报 导 。 1998年 4月 展 开 的 , 房 委 会 把 属 下 的 出 租 公 屋 , 出 售 予 租 户 。 售 价 除 了 免 地 价 外 , 首 批 出 售 单 位 更 有 优 惠 折 扣 。 所 以 售 价 相 比 当 时 的 私 人 住 宅 或 居 屋 楼 价 , 非 常 便 宜 。 买 入 公 屋 单 位 的 业 主 , 可 於 签 楼 契 两 年 后 转 售 单 位 , 单 位 只 可 售 予 公 屋 住 户 或 拥 有 公 屋 轮 候 资 格 的 人 士 。 转 售 条 件 一 如 居 屋 第 二 市 场 , 可 以 称 为 公 屋 第 二 市 场 。 第 一 期 租 置 计 划 , 分 布 於 香 港 仔 华 富 村 、 黄 大 仙 凤 德 村 、 马 鞍 山 恒 安 村 、 大 埔 运 头 塘 村 、 青 衣 长 安 村 和 屯 门 建 生 村 。 今 年 四 月 起 , 第 一 批 出 售 的 一 千 多 个 单 位 已 满 二 年 ; 可 供 转 售 。
租 者 置 其 屋 是 在
公 屋 及 居 屋 的 第 二 市 场 , 可 以 加 快 公 营 或 资 助 房 屋 流 入 市 场 。 在 行 政 抽 签 分 配 以 外 , 提 供 一 个 市 场 机 制 , 由 市 民 自 行 议 价 , 买 卖 公 屋 及 居 屋 。 有 需 要 和 有 能 力 的 买 家 , 可 以 加 快 上 楼 。 公 屋 及 居 屋 业 主 可 以 提 前 套 现 , 转 买 私 人 住 宅 。 房 屋 流 转 加 快 , 更 加 有 效 利 用 和 分 配 房 屋 资 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