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饷不加楼市受惠
日期:2003-03-06
未 来 一 年 的 财 政 预 算 案 , 对 业 主 及 租 客 一 视 同 仁 , 贯 彻 「 能 者 多 付 」 的 原 则 。 对 楼 市 用 家 而 言 , 没 有 增 加 额 外 负 担 。 对 楼 市 投 资 者 而 言 , 有 盈 利 要 多 交 税 。 预 算 案 对 整 体 楼 市 而 言 , 基 本 上 属 於 中 性 , 可 以 接 受 。
新 财 政 年 度 , 差 饷 徵 收 率 仍 然 维 持 5%, 即 没 有 增 加 业 主 或 租 客 的 负 担 。 因 为 差 饷 随 物 业 徵 收 , 不 管 你 是 业 主 或 租 客 、 负 资 产 或 正 资 产 、 收 租 或 自 住 , 一 律 都 要 缴 付 。 如 果 增 收 差 饷 , 便 人 人 有 份 , 打 击 楼 市 全 体 租 客 或 业 主 , 除 非 你 露 宿 街 头 。 /九 九 年 推 出 时 , 就 是 十 万 元 。 二 千 年 中 , 因 为 负 资 产 业 主 大 游 行 , 才 调 升 到 十 五 万 元 。 并 事 先 说 明 , 只 限 二 年 。 相 反 , 继 续 实 施 供 楼 扣 税 , 初 次 置 业 者 正 好 利 用 作 为 避 税 手 段 , 抵 销 部 份 薪 俸 税 的 增 幅 。
分 二 年 调 升 物 业 税 一 个 百 分 点 , 是 针 对 有 楼 收 租 的 业 主 , 而 非 自 住 的 业 主 或 租 客 。 物 业 税 是 有 租 收 , 才 要 交 税 , 所 以 被 拖 欠 的 租 金 是 不 用 缴 税 的 。 业 主 还 可 以 在 租 金 收 益 中 , 扣 除 物 业 维 修 费 用 和 供 楼 利 息 支 出 。 贯 彻 有 盈 利 多 交 税 的 原 则 , 可 以 接 受 。
增 收 物 业 税 , 不 利 楼 市 投 资 意 欲 , 政 府 早 有 相 应 的 措 施 。 今 年 政 府 将 会 放 宽 租 务 管 制 , 加 快 欠 租 收 楼 程 序 和 减 少 加 租 限 制 等 , 都 是 改 善 物 业 投 资 的 环 境 , 有 利 买 楼 收 租 。 政 府 改 善 物 业 投 资 环 境 , 同 时 向 受 惠 的 投 资 者 多 收 税 项 , 基 本 上 是 公 平 和 合 理 的 。
自 置 居 所 供 楼 和 税 额 由 十 五 万 元 恢 复 到 十 万 元 , 并 非 削 减 优 惠 。 九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