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律师和建筑师利益冲突
日期:2003-05-23
茵 翠 豪 庭 小 业 主 收 楼 受 阻 , 传 媒 和 政 客 又 例 必 大 叫 大 嚷 , 指 责 楼 花 预 售 制 度 不 善 , 要 立 法 加 强 监 管 发 展 商 售 楼 。 政 客 又 鼓 动 小 业 主 , 要 求 政 府 介 入 , 协 助 收 楼 。 事 事 立 法 , 事 事 监 管 , 正 是 违 背 自 由 开 放 社 会 的 原 则 。 市 民 自 救 , 胜 於 向 政 府 求 救 。 再 者 , 事 件 可 能 由 於 律 师 及 建 筑 师 疏 忽 职 守 , 甚 至 出 现 利 益 矛 盾 , 无 法 执 行 法 律 要 求 , 而 产 生 弊 端 , 理 应 先 检 讨 专 业 团 体 执 业 操 守 , 然 后 才 检 讨 政 府 的 法 律 制 度 。
如 果 我 们 将 一 些 公 共 权 力 委 托 民 间 专 业 人 士 执 行 , 但 这 些 专 业 人 士 却 为 了 私 利 而 渎 职 , 不 单 他 们 要 受 到 处 分 , 这 些 专 业 团 体 更 应 检 讨 自 己 的 专 业 操 守 。
预 售 楼 花 制 度 规 定 楼 花 售 楼 所 得 , 必 须 由 律 师 代 管 , 根 据 建 筑 师 签 发 建 筑 进 度 证 明 , 由 律 师 向 承 建 商 支 付 建 筑 费 用 , 确 保 工 程 能 够 完 成 , 向 买 家 交 楼 。 茵 翠 豪 庭 的 建 筑 融 资 债 权 银 行 指 出 , 由 律 师 代 管 的 五 亿 元 售 楼 收 益 不 知 去 向 。 而 律 师 行 合 伙 人 魏 明 信 是 发 展 商 均 来 的 公 司 秘 书 ; 楼 盘 建 筑 师 的 合 伙 人 戴 志 华 和 王 宝 龙 , 前 者 是 发 展 商 家 族 成 员 , 后 者 是 发 展 商 的 非 执 行 董 事 。 即 发 展 商 、 律 师 行 和 建 筑 师 三 者 关 系 密 切 , 难 免 被 外 人 猜 疑 。 事 实 上 警 方 商 业 罪 案 调 查 科 已 收 到 报 案 , 指 有 人 从 中 诈 骗 。 特 别 是 专 业 人 士 要 监 管 与 自 己 有 利 益 关 系 的 事 务 , 更 应 有 明 确 的 道 德 规 范 。 大 型 建 筑 师 和 律 师 行 负 责 人 , 经 常 出 任 大 发 展 商 的 非 执 行 董 事 , 是 否 构 成 利 益 冲 突 的 问 题 , 相 信 是 社 会 应 该 关 心 的 议 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