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金上限必须癈除

日期:2004-03-19

公 屋 租 金 不 能 超 出 租 户 家 庭 入 息 中 位 数 一 成 的 规 定 是 恶 法 , 必 须 尽 早 修 定 , 否 则 房 委 会 最 终 会 沦 为 特 区 政 府 的 负 资 产 , 而 公 屋 亦 会 沦 为 贫 民 窟 。

当 一 些 立 法 会 议 员 批 评 中 央 政 府 为 香 港 定 下 一 些 硬 性 规 定 为 恶 法 , 必 须 尽 早 修 定 。 但 他 们 为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定 下 恶 法 , 却 拒 绝 面 对 , 还 要 官 员 依 从 , 这 又 是 何 种 道 理 呢 ? 以 公 屋 租 金 为 例 , 九 七 年 过 渡 前 , 立 法 会 中 自 命 代 表 基 层 和 草 根 的 二 大 政 党 , 联 手 通 过 公 屋 条 例 修 正 案 , 规 定 公 屋 租 金 不 得 超 过 租 户 月 入 中 位 数 的 一 成 。 导 致 房 委 会 连 年 冻 租 , 租 金 亦 超 出 限 制 , 房 委 会 被 迫 违 法 , 更 连 年 赤 字 。 不 可 行 的 法 例 , 强 加 执 行 就 是 恶 法 。

有 身 兼 立 法 会 议 员 的 房 委 会 成 员 , 更 要 求 房 委 会 恢 复 出 售 公 屋 , 以 解 决 财 赤 。 要 知 道 补 贴 公 屋 租 金 乃 结 构 性 问 题 , 靠 出 售 家 档 只 能 维 持 一 时 , 不 能 维 持 长 久 。 当 可 售 公 屋 沽 清 后 , 公 屋 租 户 几 乎 全 为 综 缓 户 或 准 综 援 户 。 公 屋 变 相 成 为 贫 民 窟 , 而 房 委 会 沦 为 特 区 负 资 产 。 修 定 法 例 , 删 除 公 屋 租 金 占 租 户 月 入 一 成 上 限 的 规 定 , 才 是 问 题 的 出 路 。 不 过 今 年 年 中 立 法 会 改 选 , 为 了 讨 好 为 数 不 少 的 公 屋 选 民 , 大 政 党 只 好 死 撑 恶 法 。 而 政 府 官 员 更 没 有 勇 气 提 出 修 法 建 议 , 避 免 在 立 法 会 中 惨 败 。 代 议 士 假 借 民 意 维 护 自 身 利 益 , 政 客 缺 乏 道 德 勇 气 , 及 官 员 管 治 能 力 薄 弱 , 在 公 屋 租 金 问 题 上 , 表 露 无 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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