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今天起撤销
日期:2004-07-09租 管 规 定 自 今 天 起 被 撤 销 , 租 客 没 有 续 租 权 , 业 主 可 以 在 租 约 期 满 后 , 收 回 物 业 而 不 需 要 任 何 理 由 。 相 信 有 更 多 投 资 者 愿 意 买 入 住 宅 收 租 , 令 市 场 租 盘 增 加 , 有 助 拖 慢 租 金 升 势 , 最 终 仍 然 对 租 客 有 利 。
「 2004年 业 主 与 租 客 (综 合 )(修 定 )条 例 」 今 天 起 正 式 生 效 。 撤 销 租 客 租 住 权 的 保 护 , 业 主 可 以 在 租 约 到 期 时 收 楼 , 而 不 需 要 任 何 理 由 。 如 果 没 有 约 定 租 期 , 业 主 只 需 要 一 个 月 通 知 便 可 以 收 楼 。 但 在 今 天 以 前 签 定 的 租 约 , 业 主 必 须 以 一 年 通 知 , 才 能 收 楼 。
过 去 二 十 年 , 业 主 只 可 以 以 自 住 为 理 由 收 楼 。 当 租 约 到 期 时 , 租 客 可 以 以 市 值 租 金 继 续 租 住 单 位 , 业 主 是 无 权 拒 绝 , 每 逢 租 约 到 期 前 半 年 , 业 主 必 须 书 面 通 知 租 客 , 让 租 客 有 所 准 备 。 如 果 租 客 要 求 续 租 , 业 主 只 能 就 市 值 租 金 与 租 客 相 议 , 相 议 不 成 便 要 提 交 土 地 审 裁 处 。
撤 销 租 管 是 还 业 主 公 道 , 令 租 客 与 业 主 获 得 对 等 的 法 律 地 位 , 是 完 善 租 务 市 场 基 本 法 律 制 度 。 没 有 租 管 , 扫 除 投 资 者 的 心 理 障 碍 , 相 信 更 多 人 愿 意 买 楼 收 租 。 租 盘 供 应 增 加 , 可 以 拖 慢 租 金 的 升 势 , 到 头 来 仍 然 是 租 客 有 利 。 相 信 现 行 的 租 务 习 惯 不 会 出 现 重 大 改 善 , 业 主 仍 然 是 包 管 理 费 、 差 饷 、 地 租 。 生 约 期 间 , 租 客 有 权 提 前 解 约 。 因 为 今 天 仍 是 买 方 市 场 , 楼 市 供 过 於 求 还 未 完 全 扭 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