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菲特捐巴郡股权
日期:2006-06-27富 豪 愿 意 捐 出 一 手 凑 大 的 公 司 股 权 , 不 单 止 是 「 取 诸 社 会 , 用 诸 社 会 」 的 理 想 , 亦 是 企 业 管 理 与 拥 有 分 离 原 则 的 贯 彻 。 令 企 业 可 以 由 合 适 的 管 理 人 领 导 , 有 能 力 的 人 不 需 有 一 个 富 爸 爸 才 可 以 手 执 公 司 大 权 , 人 才 可 以 藉 着 竞 争 向 上 爬 , 是 企 业 长 期 发 展 的 不 二 法 门 。 如 果 一 个 企 业 或 国 家 , 领 导 人 都 是 「 二 世 祖 」 或 「 三 世 祖 」 , 还 有 前 途 吗 ? 过 去 七 年 , 香 港 人 已 经 领 教 二 世 祖 的 施 政 本 事 , 可 惜 香 港 的 富 豪 就 没 有 学 会 毕 菲 等 和 盖 茨 的 气 慨 和 量 度 。
信 报 孔 少 林 指 出 富 豪 捐 钱 做 善 事 , 中 外 古 今 都 有 不 少 , 但 愿 意 将 一 手 凑 大 的 公 司 股 权 捐 出 的 却 很 少 。 香 港 的 富 豪 可 以 捐 数 以 百 亿 元 做 善 事 , 却 要 子 继 父 业 , 公 司 的 管 理 权 必 须 在 家 族 成 员 手 中 。 如 果 子 孙 有 能 , 尚 可 守 成 父 业 , 但 发 扬 光 大 的 却 极 少 。 大 部 份 富 豪 的 子 孙 不 务 正 业 , 花 费 无 度 , 伤 风 败 德 , 是 标 准 的 「 败 家 仔 」 , 请 问 企 业 如 何 能 长 远 发 展 呢 ? 几 千 年 来 中 国 的 王 朝 不 就 败 在 皇 子 皇 孙 的 手 中 吗 ?
将 企 业 管 治 权 跟 拥 有 权 分 离 , 拥 有 权 捐 与 慈 善 基 金 , 免 得 被 子 孙 败 光 。 由 董 事 会 选 择 适 合 的 管 理 人 , 令 企 业 可 以 不 断 注 入 新 力 量 。 基 本 的 心 态 是 企 业 由 我 创 造 , 但 不 必 跟 我 一 生 一 世 , 更 不 必 跟 我 的 子 孙 , 盖 茨 和 毕 菲 特 就 有 这 种 眼 光 和 度 量 。 留 在 企 业 中 , 是 因 为 有 贡 献 。 当 没 有 贡 献 时 , 创 办 人 亦 应 该 退 休 。
香 港 并 非 没 有 这 等 公 司 领 导 人 , 只 是 为 数 不 多 。 例 如 早 前 中 原 地 产 董 事 总 经 理 黄 伟 雄 将 名 下 的 股 权 捐 予 中 原 慈 善 基 金 。 中 原 集 团 主 席 施 永 青 亦 经 常 强 调 , 不 会 留 钱 给 子 女 , 更 在 多 年 前 成 立 自 己 的 慈 善 基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