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景台前建高楼

日期:2007-11-15

太地西半山卫城道项目在高等法院获得胜诉,不再受制於原先12层楼高的限制,但不代表西半山R3地都自动撤销限制。再者,发展商亦没有获得额外的楼面面积,只获得了突破楼高的限制,取得高楼层景观的价值。
 
据了解,太地在卫城道的并地,历史十多年。卫城道临街的土地规划为RA,而卫城坊的土地。规划为RC。卫城道是线马路,交通和消防上都可容许兴建高层大厦。卫城坊是步行街,又窄又细难容大型消防车,所以限制建屋不超过12层。
 
太地先后并购卫城道及卫城坊的旧楼,成功合并两幅土地,申请兴建一幢高层大楼。因为大楼位於RA及RC两个范围内,引起RC楼高限制的争议。高院裁决指RC的楼高限制是基於交通及防火的需要,而今合并地块,RC地同样享有前临大街的优势,所以不应限制其发展,而景观不是法定要求,不在考虑之内。
 
卫城道地盘位於雍景台第二座的正前方,与建逾50层高层大楼,无可避免阻挡雍景台第二座中低层的海景,亦阻挡第一座向中环及湾仔的景观。这是雍景台楼价长期偏低的原因,未能全面突破尺价一万元的水平,相反其他西半山海景豪宅,尺价甚至高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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