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资产不是蚀让
日期:2009-02-03有电子传媒为了制造新闻,硬指负资产增加三倍,来源是08年高价售出的楼花,如今被迫大幅蚀让所致。其他传媒不甘后人,争相抄袭,不问真相。事实上,增加的负资产,主要来自二手屋苑,及部份重陷负资的物业。
首先,08年高价售出的楼花,虽然楼价跌幅超过三成,但绝大部份均以建筑期付款,未申请按揭,所以不会计入金管局负资产的统计。这批楼花将会在今年开始陆续收楼,要面对银行估价不足问题。银行只承按收楼时估价的七成,即承按后楼价要再跌三成才出现负资产。所以08年高价出售的楼花,除了少量即供楼花已沦为负资产,所有建筑期的楼花,暂时未成为银行的负资产。
为何记者硬要指鹿为马呢?因为要提高新闻价值,跟08年热卖楼盘挂勾。为了刺激销量,将银行的负资产说成是小业主的负资产,令读者自我代入。把负资产介定为买入价下跌三成以上,而非银行承按估值为准。传媒以买入价取代承按估价,又不向读者明说,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负资产定义是银行资不抵债的物业,没有按揭的物业不包括在内,那管楼价跌多少。切勿把个别小业主蚀让高於三成,便是银行的负资产。金管局是统计银行承按物业的负资产情况,不是小业主的蚀让。只要不涉银行贷款,蚀足100%都不是银行的负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