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居屋的困难
日期:2010-04-14活化居屋二手市场所遇到的最大问题,应否向居屋二手业主再补贴,让他们有条件在市场上出售或出租所持有的居屋。这样涉及公帑补贴,势必引发纳税人不满,但没有补贴又无法吸引居屋业主参加计划。
所谓活化居屋二手市场,主要意思是由房委会担保又或补贴利息支出,让居屋小业主可以向银行一次过贷款补地价,然后分期偿还。期间小业主便可以合法出租居屋,租金可以偿付供款。欠债下降令出售居屋变得有利可图,可以增加市场上二手房屋的供应。但其中的要害是房委会的担保,一旦断供谁来负责,最终可能是纳税人找数。
相信大部份居屋业主都是中低收入户,月入仅足够供楼及生活,要另借贷款补地价是不可能的。政策最终的受惠者,仍然是居屋富户。即早已搬出居屋,却私下出租单位,又不愿意补地价的。一如绿表买居屋,最终只惠及公屋富户。
如果一个由公帑支持的公共政策,只能惠及少数富户,便是锦上添花,有违公平。既然已经享受纳税人补贴,免地价买居屋。当能够自行买私楼改善生活时,理应先行偿还补贴,向政府补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