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航线补贴反思

日期:2010-04-21

政府计划未来三年向离岛小轮客补贴最高1.5亿元,引起各方批评,恐开启恶劣先例,要严加审查。但事实上,纳税人向全港公屋、居屋及夹屋居屋补贴以千亿元计的地价,却从来没有反省是否用得其所,还有人提议向居屋业主补贴利息,以协助补地价。即补贴地价让别人买平楼,还要代支利息协助补地价卖楼。

 

事实上,未有现代化渡轮服务前,离岛居屋都是自给自足,有需要才乘搭街渡往返市区。有现代化渡轮服务后,才有市区居屋迁往离岛。这些新居屋理应知道,住离岛要多负担渡轮交通费。只因离岛楼价平租金平,节省支出大於渡轮交通费。如今渡轮加价,却要其他纳税人补贴,又是否合理呢?享受到的低租金是否应回馈纳税人呢?

 

政府碍於离岛居民生活需要,不敢让渡轮停航,这是渡轮公司要求加价的本钱,政府只好不断补贴渡轮公司以维持营运。事实上早已补贴再补贴,包括补贴码头的水电及牌照费,又容许扩大码头的商铺面积,如今更要直接补贴现金。

 

香港实在太多隐藏的公帑补贴,对纳税人不公平。离岛居屋是否可以接受渡轮服务水平下降呢,例如减少班次,集中在上下班时间,又或政府容许更多街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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