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楼证
日期:2010-05-13市建局的楼换重建计划,规定不许转售,令计划变得没有吸引力。无助於加快重建速度。不如效法港英时代的换地证,发行换楼证,并容许转售。有转售的利益,才有诱因,令居民接受重建计划。
市建局建议的楼换楼计划十分严苛,为了防止炒卖、禁止转让换楼权益。整个重建过程可能长达数年,甚致十年。当中社会和人事变化很大,受影响的居民,可能因工作变迁,而不再需要原区居住。如果楼换楼权益人身故,是否可以继承呢?政府不准转让,但可否送赠他人呢?
楼换楼又不准自选楼层和座向,拣楼次序以抽签决定。表面公平,实际愚笨。抽签结果,可以是原先的高层户抽中低层,而低层抽中高层。请问居民如何能接受呢?再者,楼换楼是以划一尺价提供予重建户,即使日后楼价大起大跌,尺价亦不变,业主要自行承担风险。最令人反感的,市建局将会扣起部分补偿金,作为日后的订金,不是部份还要支付差额,即未见官先打八十。
市建局可以考虑发换楼证,制定一个换楼比例,即每尺旧楼可换多少尺新楼,容许转售,但只可以换同一项目,不可换取别的项目。并且换楼证有效期是项目落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