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实用面积报价

日期:2012-05-29

地产代理监管局推出强行性指引,二手楼市必须提供实用面积报价,可能触发许多交易纠纷和诉讼。买卖双方及地产代理无故牵连,扰乱市场秩序,兼制造纷争。

 

地产代理监管局规定2013年起,二手楼市场必须以实用面积报价。而过去数十年,香港楼市都是以建筑面积报价的。习惯以建筑面积报价,没有人质疑建筑面积的定义和计算。一旦转用实用面积,发现实用和建筑面积差距大,兼差距幅度大小不一,便引起纠纷。

 

更重要是实用面积亦未完全齐备和统一。局方要求以差估署资料为准,又或首次售楼的核准面积为准。如果二者有所不同,又该以何为准呢?届时卖方以较大的为准,买方却以较小的为准,引发争执。

 

差估署的面积资料是包括可徵收差饷的面积,例如僭建部份也包括。但买方却不愿买入僭建部份,争议该如何解决呢?

 

差估署的面积资料须透过资讯聆收费查阅,增加地产经纪的成本。政府应该全面开放资料,让市民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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