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房屋策略(二) 争建市区居屋
日期:2012-10-17市区建居屋,表面上是买家受惠。实际上是房委会获利,买家获利言之尚早。而整体市民却损失了市区珍贵土地的收入,却无助於解决居住问题。
政府放风,计划拨出市区细小地板,兴建居屋,令中低收入市民可以在市区置业。表面上是买家受惠,可以较低价买市区楼。实际上,市民是买贵楼,兼且难以套现获利。
鰂鱼涌康山居屋便是例子,九六年楼市高峰时解禁,业主满以为可以「发达」,但出售康山二房所得,竟然无法买回康怡二房单位。一旦卖楼,身家大缩水,几乎无法同区置业。
因为居屋从来都是市价卖楼的,只不过政府给予买家折扣,由楼价三成到五成不等。业主卖楼时,要按市价补回折扣部份。居屋业主补地价五成,等如分一半身家,请问如何同区再置业。
相反,房委会却稳赚不赔。因为免费批地建居屋。天水围居屋和东区居屋的建筑费相同,但东区居屋的卖价却是天水围的二倍或以上。即愈多市区居屋,房委的售楼收入便愈多。而未会居屋补地价亦归房委,不入库房,所以房委一定争取在市区建居屋的。虽说房委卖居屋的收入是补贴公屋,但同时亦养大官僚架构,兼浪费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