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代理胜过单边代理

日期:2013-01-29

有地产代理监管局成员提倡单方代理,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实情却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兼增加消费者的佣金支出。真正要保护消费者,是公开更多市场资讯,让消费者自行判断。

 

单方代理和双边代理都同样受到地产代理条例和代理所规管,并没有分别,所以不存在单方代理较双边代理有所规管,并没有分别,所以不存在单方代理较双边代理更符合法律规定。相反,双边代理的佣金偏高(北美可高达6%),延误交易速度(因双方经纪不让步)。这些毛病早已被西方人所诟病。香港采双边代理,效率高收费低。连西方人士也乐用。最多外籍客户和外籍经纪的愉景湾,都是沿用本地双边代理模式。

 

楼市没有中央交易市场,资讯流通慢,才是楼市核心问题。1996年起中原地产率先在网上公布土地注册处的买卖纪录,让消费者自行判断。促进公平交易,更早於政府和政党。

 

政党人士迷信立法监管万能,不知道一法立,一弊生。更以为盲目引进外国制度,就能解决自身问题,结果是为自己「套小鞋」。以为强制单边代理,就可能保护消费者,却不知道真正保护消费者是公开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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