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仍要市值补价

日期:2018-07-05

林郑特首所谓的新政策,居屋售价跟市值脱勾,只不过是一个语言艺术。新政策只不过让居屋恒常地以大幅度低於市值折扣售楼,买家仍然要以折扣率向政府补价。即补回市值,才能自由转售。最终,买家仍然受制於市值,居屋补回挂勾的市值,才可以赎回完整业权。

 

新居屋所以能够大平卖,因为修改折扣率计算方法。原先以白表家庭入息上限来量度负担能力,往后改为「非业主住户家庭收入中位数」来量度。后者3.95万元,明显低於前者的5.70万元。以较低标准来量度,令居屋售价「恒常化」偏低。由原先市值七折,降至市值五二折。

 

居屋售价均为市值五二折,并非所有居屋均按照负担能力来定价。如果用此原则,所有居屋售价均全无差异。但事实上,不同地区居屋,有不同售价,只不过划一折扣率。而不同地区居屋售价不同,因为有「评定市值」。每个居屋项目均要评定市值,不是跟市值无关。

 

更重要是居屋补地价制度并没有取消。居屋补地价即补回市值。而市值是根据折扣率来补回,即折扣率愈低,补价率愈高。折扣率70%,补30%;折扣率52%,补48%。而补地价是以补价当天的评定市值,而非卖出当天的评定市值。如果十年市值升十倍,同一折扣率,补价升十倍。举例,五折居屋售50万元,即时补地价亦是50万元。十年后升值十倍,市值1000万元,补地价是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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