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租转合法出租
日期:2019-07-30未补地价出租资助房屋,今年底推出。流入市场的租盘,可能低至几千个,并非潜在的三十五万个单位。因为资助房屋大部份是自用,可出租的早已私下租出。能够受惠新政策的,数量应该很少。
全名为「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由房协主持,而房委会亦会参与。计划包括未补价的租置单位及居屋;即房协及房委会的资助出售房屋,但不包括夹屋,为数约34万个单位。
业主拥有单位满十年或以上,可将单位出租或分租。租客是公屋轮候册上的市民,轮候起码三年,非长者一人轮候时间起码六年。又或可将单位交予社联,由社联再出租予合资格租客。
本计划曾经试行,业主只容许分租房间,兼且一个单位不能多於二份租约。但计划未有成功例子,估计业主不愿与租客共居。
新计划的特点是容许整个单位出租,避免共居问题。相信可以吸引部份业主放租单位,但为数不会多。因为资助出售房屋的业主,绝大部份自用。没有迫切的需要,不会出租单位。有第二居所的业主,经济能力较高,出租意愿低。如要出租,早已私下出租予亲友了。离港退休的,亦需有本地居所,以备经常回港。
新计划只能把私下出租的单位,转为合法出租。市场上并没有大量新增出租单位,不会拖低私楼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