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税勿迟!
日期:2006-03-17交 税 是 市 民 的 责 任 , 适 逢 交 税 季 节 , 笔 者 想 藉 “ 疏 财 ” 角 度 , 提 醒 大 家 交 税 勿 迟 。
根 据 税 务 局 资 料 显 示 , 去 年
迟 交 有 因
要 避 免 有 关 罚 款 , 应 先 了 解 迟 交 税 的 原 因 , 当 中 不 外 乎 以 下 可 能 :
一 、 周 转 不 灵 : 未 能 及 时 储 备 或 筹 得 足 够 款 项 交 税 , 又 或 双 粮 / 花 红 赶 不 及 於 交 税 限 期 前 发 放 。
二 、 忽 略 贷 款 细 节 : 不 少 税 务 贷 款 申 请 人 误 以 为 申 请 成 功 后 , 银 行 便 会 代 为 办 妥 交 税 事 宜 , 其 实 在 缺 乏 明 确 指 示 下 , 银 行 可 能 只 安 排 将 有 关 贷 款 存 入 客 人 户 口 内 , 并 不 会 自 动 代 为 交 往 税 局 。
三 、 忘 记 日 子 : 在 生 活 节 奏 急 速 的 大 都 市 里 , 香 港 人 比 较 善 忘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
四 、 离 港 公 干 : CEPA落 实 后 , 香 港 很 多 打 工 一 族 都 会 不 时 离 港 工 作 , 久 留 外 地 后 较 容 易 忘 记 或 赶 不 及 回 港 交 税 。
准 时 锦 囊
明 白 个 中 原 因 后 , 大 家 不 妨 参 考 下 列 建 议 以 确 保 能 准 时 交 税 :
一 、 购 买 储 税 劵 : 这 有 助 确 保 大 家 预 留 足 够 储 蓄 交 税 , 同 时 亦 是 避 免 迟 交 税 的 最 有 效 方 法 , 因 为 当 到 缴 税 期 时 , 大 家 只 要 办 手 续 用 储 税 劵 抵 消 税 款 便 可 , 即 使 迟 了 办 手 续 , 税 局 也 不 会 徵 收 附 加 费 。
二 、 提 早 交 税 : 若 银 根 充 裕 , 这 不 失 为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 但 要 留 意 会 有 少 许 利 息 损 失 。
三 、 确 定 贷 款 安 排 : 向 银 行 申 请 税 务 贷 款 时 , 须 清 楚 注 明 贷 款 获 批 核 后 之 安 排 : 如 由 银 行 会 代 为 交 往 税 局 ; 抑 或 将 款 项 存 入 申 请 人 户 口 , 由 申 请 人 自 行 安 排 交 税 。
四 、 输 入 手 电 备 忘 : 善 忘 者 或 经 常 离 港 的 人 最 好 能 随 身 携 带 手 电 备 忘 录 , 预 早 一 星 期 提 醒 自 己 有 关 之 交 税 限 期 。
税 局 有 情
其 实 , 近 年 税 局 与 市 民 关 系 发 展 良 好 , 市 民 若 遇 上 财 政 困 难 , 大 可 以 跟 税 局 商 量 , 申 请 暂 缓 缴 税 。 若 市 民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未 能 准 时 交 税 , 如 没 有 收 过 税 单 、 又 或 邮 寄 缴 税 的 支 票 「 弹 票 」 但 银 行 户 口 有 足 够 款 项 供 过 数 等 , 都 可 要 求 税 局 就 个 别 情 况 酌 情 处 理 。 市 民 若 不 幸 初 犯 被 判 为 附 加 费 「 捐 献 者 」 , 亦 可 向 税 局 查 询 酌 情 宽 恕 之 机 会 。
人 人 有 责
交 税 乃 公 民 责 任 , 有 能 力 纳 税 贡 献 社 会 者 , 总 比 受 助 於 政 府 之 「 综 援 」 幸 运 , 大 家 应 确 保 每 年 在 交 税 期 限 前 享 受 这 “ 幸 运 ” 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