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换楼之借贷安排

日期:2007-11-16

过去楼市畅旺时,不少业主利用“过渡性贷款”(Bridging Loan)以达致「细屋换大屋」之效果,但今天市场上已有高达楼价九成半之按揭借贷,故“过渡性贷款”似乎不再受到换楼人士所吹捧。
 
传统之“过渡性贷款”祇针对现有物业刚售出,同时又买入新单位之人士,他们需将两份买卖合约(新旧楼)一并提交予相熟银行,由其经理按人客相熟程度「酌情」批出贷款,以解决人客在出售物业之所得未收回,但同时又要支付新楼之首期,及其他杂费等财务负担之窘境。
 
上述安排,巧妙处在於够简单,祇要银行能按客人需要批出贷款,对换楼业主就最方便不过;但另方面,由於没有批核准则,当银行批不出(或不足)“过渡性贷款”时,有关业主就非常烦恼,要在短时间内「扑水」,以完成购入新楼之交易,不幸者可能更要「挞订」,又或即使银行初步表示愿意批出贷款,但遇上出售原有物业有延误时,银行大有机会取消放出相关贷款,业主换楼计划又要告吹。
 
为将“过渡性贷款”标准化,笔者在九十年代任职银行界时,与同事们重新设计有关贷款,主要是毋须业主将单位先出售,祇要将其“转按”到银行名下,便可依据物业之「剩余资产值」(指“资产值”减“负债”),批出“过渡性贷款”额度予人客使用,购入新物业。
 
其后,市场上不少行家依同一理念推出相类之「过渡性贷款」,帮助业主换楼,但程序上始终要人客多做一重“转按”手续,似乎不是理想之「以客为本」(customer focus)安排,预计相关产品日后定会有不少进步空间。
 
九成半借贷有助换楼
近年人客祇要能拿出楼价5%作首期,便可透过市场上之「九成半按揭保险计划」或「九成半按揭贷款计划」置业,前者设有“保险费”,后者则有“手续费”,两者收费相若,且需由借款人支付,对换楼人士而言,九成半按揭借贷可轻易解决财务上之问题,但有关贷款之批出,需依赖人客有良好信贷纪录,且业主必须向经办银行清楚说明现有物业日后之处理安排,否则可能会批不足(甚或遭到拒绝批核)相关贷款。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