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父母与子女之钱银轇轕

日期:2008-03-07

最近传媒报导指有父母透过对簿公堂,成功向儿子追回88万“读书费用”,表面看似没什麽大件事,其实个案正好显示在今日香港之环境,家庭内父母与子女之金钱轇轕,必须小心处理。

 

作为人子,亦身为两个孩子之父亲,笔者对个案表示伤感,所谓“清官难审家庭事”,当家中之金钱轇轕,要被迫摆上法庭作决定,多少正反映今日香港人对「家」这个价值观逐步改变。

 

传统而言,父母对儿女之爱护(包括供书教学)是无偿的,即使在生活困苦的日子,父母仍会勒紧裤头,努力工作,目的是将子女养大成人,可以在社会自立。与此同时,成年子女找到工作后,定会比「家用」父母,目的是让爹娘有好日子过。

 

随着生活条件转好,父母开始为子女多做点事,如找名校就读、多安排补习、课外活动、兴趣学习以至出国留学,甚或帮助子女置业等,但更多之问题反而容易衍生。

 

部份子女未必明白父母赚钱艰难,故不会珍惜父母“爱护”之余,反而觉得其苦心属“应份”,试问他们日后又怎会自愿去“回报”父母,如斯缺乏孝心,两代之误解自然会逐渐加深。

 

误解易因「外人」而起

一般而言,父母未必着紧与子女计较孝顺与否,但当子女有了男/女朋友或配偶(父母眼中之「外人」)后,误解就会变得严重︰一则觉得子女因「外人」而不孝顺自己;二则在现今法律而言,这些「外人」随时有法律权益占据父母送予子女之财富。

 

过往,无论涉及财富与否之家庭争论,都会透过宗族乡邻关系处理,如今则改在法庭见。上一代父母对法律之认识不深,他们不明白某些行为之后果,未必如他们想像般简单,举例说,父母出首期为儿子买楼,业权及日后之按揭供款由儿子及其女朋友共同拥有及负责,那安排其实意味着父母已将首期之一半权益送予这「外人」,当日后父母听到家人或亲戚对这安排之闲言闲语时,又容易起猜疑或后悔之心,和洽关系之转差,多数乃由金钱轇轕所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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