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叫停“供息不供本”之指引
日期:2008-03-28近日金管局发出指引予银行,促其即时取消“供息不供本”之按揭安排,以确保银行界所吸纳按揭贷款之素质,有助防止“次按”在港出现,对本地按揭市场而言,属正面之发展。
“供息不供本”之按揭安排,一般较合适於不想动用太多现金之投资客,又或日后家庭收入有机会增加之按揭户(如子女快将毕业找工作帮助供款),过往银行界并无积极推介,故使用之人客不算多,一般估计二手物业按揭户少於1%用此方法供款。
“供款不供本”多为发展商服务
本地发展商为求促销新楼盘,很多时会伙拍向银行推出不同之按揭供款计划,当中亦有(首两三年)供息不供本、甚或免息免供等,而楼价亦会因应不同之供款安排而有所调节,故过往之“供息不供本”安排,其实多数集中在一手物业按揭上。
笔者认为金管局今次推出新指引,其取态并非不满、又或要从紧监管银行界在二手物业按揭之安排,反而是间接帮了银行一把,好让她们大有理由毋须再“听命”於发展商,推出未必符合她们业务利益之按揭计划。事实上,很多时候新楼盘之按揭供款优惠,确有利发展商售楼,但由於部份按揭贷款,在首两三年内根本没有供本金,贷款风险没有随时间而减低,大大增加银行日后承受坏账之机会。
低息环境下供本有着数
以现时实质按揭利率2.5%,分20年供款一百万计,每月还款祗需$5,300,当中有60%供本金,40%供利息,而借款人每年最低限度可以透过月供款,清还超过5%之本金,对降低按揭贷款风险的确有利,故金管局今次提请银行取销“供息不供本”之按揭安排,实属有远见之考虑。
最后,金管局在指引内亦重申,提醒银行界应以“审慎”原则放出按揭贷款。倘发展商有优惠或津贴予买家(包括提供现金回赠及/或代人客供息/本),银行敍造按揭时,亦需相应将有关新楼盘之估价降低,以减低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