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按揭发展概述

日期:2008-06-06

最近接受电子传媒访问,谈及有关本地按揭贷款之发展情况,内容看似有一定之历史趣味,谨与网友分享如后。

 

本港四、五十年代,祗有富裕人家方能拥有物业,他们多数是将「全条街」或「全幢楼」买下,根本不需要透过借钱买楼。

 

随着1948年及1953年本地物业销售先后出现“分层出售”及“分期付款”等安排,社会上多了中产人士能置业,但整体而言,业主对利用按揭贷款买楼之素求仍不大,反而开始有业主将楼契「押予」银行,取用“短期贷款”或“透支额”解决财务需要,而利用楼契为他人作借贷担保之情况亦有出现。

 

踏入六十年代,有银行将按揭贷款年期由原来最长三年,增延至七年,正好反映银行界对按揭业务之兴趣逐步加大,且亦想透过较长年期之贷款留住客人,与此同时,银行亦有办法吸纳较长年期之资金。

 

七十年代中,有发展商引入外资贷款机构,全面为新楼盘提供按揭贷款,籍此鼓励吸引更多人(包括未储足楼价全数者)入市,有关之市场举止,多少亦诱发银行界重新检讨按揭业务之发展策略。

 

八十年代初期,中英两国就香港前途展开谈判,不少市民因香港未来前境未明而不敢置业,汇丰及中银为显示对未来政治前境之信心,率先提供长达20年之“跨越九七”按揭;与此同时,楼花按揭(指银行贷款予拥有物业未来购买权之客户)在市场成功推出,有助发展商资金回流,增加建新楼速度,而本地楼市亦因而得以急速发展。

 

九零年代初,银行界开始将按揭贷款之批核原则由“倚重砖头”转为“倚重还款能力”。199111月,银行界自愿遵守港英政府倡议之“七成楼按指引”,将最高按揭成数由原来之九成,即时调低至七成,至九零年代中,政府为鼓励地产发展商投地建新屋,特别容许他们为新楼盘提供“七成按揭”以外之「二按」贷款,俾帮助有兴趣购入一手楼之业主,解决其置业融资问题。

 

踏入千禧年,因楼价在过去三数年持逐下滑,资不抵债之「负资产」现象不断困扰港人,随着楼价自2003年沙士后逐步回升,「负资产」数目开始不断减少。

 

20047月“九成半按揭保险计划”成功在市场推出,正好为有与趣买楼而储首期(10%)仍未足者,提供及早入市之机会;与此同时,本地按揭贷款之批核及相关条款亦逐步迈向统一,达致按揭证券化之标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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