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店查封事件看银主盘

日期:2008-06-20

03年尾沙士过后,本地楼价逐步回升,银行因人客供不起楼,而主动收回抵押物业(俗称“银主盘”)之情况亦较少有报导。本周占报章头条之汉普顿酒店被执达吏查封事件,正好为大家介绍一个活生生之“银主盘”例子。

 

笔者未有详细了解汉普顿酒店事件之起因及发展,故无法评论谁是谁非,亦无意因有旅客被“赶出”酒店向特区政府作批评,但却有兴趣就事件向网民介绍“银主盘”之概念。

 

银行贷款一般可分为「有抵押」及「无抵押」两类,市场上较多人熟悉之按揭贷款就是「有抵押」贷款例子,业主可透过将物业权益抵押予银行,取得贷款以完成物业交收,又或加按套现作其它投资。

 

「有抵押」贷款利息特平

 

「无抵押」贷款对银行之风险较高,故借款人需付利息较多(目前一般之年息率为7%-8%以上,部份甚至超过20%);而「有抵押」贷款则相对便宜得多(目前之楼按年息率约为2.5%5.5%水平),但借款人需依时还款,倘有延误时,银行可启动追收款项程序(Collection Procedure),当中包括电话提示、致函通知、及透过律师催收款项等,倘客人仍未有合理回应,银行便可向法庭申请收回物业,并安排将物业出租或出售,以所得收益清还借款人之欠款。


目前本地银行在贷款业务上之竞争非常激烈,故它们非常注重争取生意。与此同时,银行之运作方式亦有业务守则作规定,且受香港金融管理局之监管,故它们处理任何业务时,必须非常小心,当中包括对客人之「情」与「理」,而当银行就任何贷款,而被迫要将相关之抵押物业收回变成银主盘时,其实都是迫不得已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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