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反击有理
日期:2008-07-11就汉普顿酒店收楼事件,今天已发展至银主(东亚银行)告业主(酒店物业持有人)诽谤之情况。
过往银行需收回按揭客人之断供抵押物业时,双方(银行及业主)都会保持低调,祇要依足法律程序办妥便可,目的在於为无法偿还欠款之按揭客人保留点儿面子,同时又可免却不知情之外界人士误以为银行“咄咄逼人”,不利银行之公关形像。
今次东亚银行(作为银主)收楼之情况则有所不同,自法庭执达吏进行收楼后,酒店(抵押物业)业主非但没有保持低调,反而透过发出新闻稿,指东亚行为冷血,逼令酒店住客离开,影响香港旅游业的形象。按传媒报导,有关业主之后还连发两份新闻稿及去信大厦接管人继续抨击东亚,又将三份新闻稿连同一份公告放在网上,五份文件在东亚看来,皆有诽谤成份。
银主应受到法律保障
其实在任何按揭贷款个案中,银行作为贷款人,祗要依足法律文件及程序所需,便有足够之法律行使权利(Legal Capacity)收回相关之断供抵押物业;否则银行(或任何贷款机构)每日放出之按揭贷款,其业务之法律保障又何在呢?
在今次个案中,既然法庭已容许派执达吏协助东亚收楼(指酒店物业),东亚作为相关按揭断供款个案之“银主”,其权益非但不容置疑,反而应受到保障及尊重,否则以后再没有银行(或贷款机构)愿意在市场上放出按揭贷款。基此,东亚在事件中感到受诽谤,绝对是可以理解的。
在商言商,银行有时为免将与客人之纷争搬上传媒,令不知情者误以为银行是「以大欺小」,反而会采取“息事宁人”之策略,尽量相就客人,将事件淡化,而事件本质之「是」与「非」,亦因此而未必容易分得清楚。但东亚今次采取主动「反击」,将不满诉诸法庭,告对方诽谤,从而保住“银主”应有之权益及尊严,其实是非常勇敢的。笔者认为银行公会及金融管理局可趁此良机(甚或有责任),发表声明,教育普罗大众认识在按揭贷款中,贷款机构及借款人之相关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