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帮业主了解旧楼收购之安排

日期:2009-06-19

本港之房屋问题,涉及之既得利益者实在太多,一向是特区政府之烫手山芋。

自八万五建屋政策触礁后,特区政府近年已变得“少管”楼市,而孙公之“无招胜有招”楼市政策,主要理念是先让市场自己发展,似乎较易让市民受落。

新建议鼓励发展商重建旧区

本港之旧楼老化情况,无论政府管不管,已是日益严重之问题,当中亦涉及日久失修、非法僭建、居住安全及大厦管理等范畴,在在都是难管的,倘要特区政府积极介入,彻底将问题解决,花费会十分庞大,根本不易处理!

发展局最近建议将旧楼收购门槛降低,容许发展商在部份楼宇只须取得80%业权(原先必须取得90%业权),便可强制拒售的少数业主卖出手上单位,包括只有9个或以下单位之旧楼、50年或以上楼龄之旧楼,及30年或以上之非工业区厂厦,希望透过市场之旧楼收购活动,将旧区翻新,解决部份较严重之旧楼老化问题。

旧楼收购过程必须公平

从成本效益看来,祗要改改条例(当然日后要立法局通过),便扩阔市场上之旧楼收购范围,理论上是“本小利大”之行径。

可是,任何公共行政之政策,必须讲究公平,今次调低收购门槛之政策修订,自然亦不例外,纵使新建议有机会做到“多赢”局面,当中包括︰发展商容易徵得土地、帮助解决部份旧区老化问题、旧楼业主多了机会将物业售出、以及增加建造业工人之就业机会等,政府亦有责任在过程中,确保相关人士得到公平之对待,有足够资讯及能力作出自己“真心”的决定。

基此,笔者认为政府应多派员联络旧楼业主,向他们讲解新政策之内容,及一般旧楼收购时小业主须注意之事项,让他们日后真的遇上物业被收购时,可作出对他们最有利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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