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成立「房地产中央资料库」对政府有利

日期:2009-07-10

近日有多个地产代理商会,联手向政府提出,希望从速落实成立「房地产中央资料库」,以配合地产代理应相关条例之要求,容易为准买家查核拟购入物业之相关资料。

其实,早於12年前,政府透过引入地产代理条例监管地产代理工作,当中有要求地产代理为买家(及租客)找合适物业时,必须办妥查证,包括业权、按揭、面积、楼龄、楼宇用途、地契年期及业主声明等行内称「开门七件事」,虽然明知会增加业务运作成本,当时地产代理业界亦表示愿意配合,但同时提出希望政府日后会推出「房地产中央资料库」,以兹配合。

政府应遵守承诺

据悉,政府在通过相关条例时,亦曾向立法会议员承诺,日后会推出一个汇聚多个部门物业资料之中央资料库。

不知是否太善忘、抑或「打完斋唔要和尚」之缘故,政府在地产代理监管条例推出多年,至今仍未落实成立中央资料库,而相关时间表亦欠奉,地产代理目前祗有向不同政府部门查册,才能取得「开门七件事」的相关资料,对业界及公众既不方便,且成本又高,最终亦要转嫁至消费者负担。

在仍未有「房地产中央资料库」之情况下,置业者或租客遇上办事不力之地产代理时,随时因查证不清相关物业之真确资料,而成为最终受害者,社会成本亦自然会增大。

顺应民意有助施政

置业是众多港人重大投资及/或改善生活之决定,当中涉及庞大使费如首期、厘印及装修等。在现今经济不景之情况下,储够相关费用买楼并非易事,故不少较“稳阵”之准业主,在决定买楼前,想亲身查证拟购入物业之相关资料,实可理解,而「房地产中央资料库」之设立,确可满足他们之需要

既然业界已联手行动,重提推出「房地产中央资料库」之素求,而政府各部门亦分别储有相关资科,祇要肯花少许资源,利用网络程式将其结合,根本无需额外特别高之开发成本使费,亦可办到设立「房地产中央资料库」。

有关之政策局何不来一次顺应民意,为下情上达施政做个好示范,省省特区政府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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