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欲叫停按息减价战
日期:2009-09-25最近金融管理局去信银行公会主席,要求他向会员银行传达当局对最近银行按息战之关注。
信中提到,市场已出现按揭息率低至全期“最优惠利率(P)减3.25%”水平,而银行在目前竞争激烈之市场环境下,按揭贷款之订价可能未有关注到信誉、利率或流动资金等风险。
金管局认为虽然产品订价属个别银行之商业决定,但业界在订定按揭贷款利率时,不应基於近期「P」与「HIBOR」(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平均差距约5%作考虑,反而应以过去5年之平均3.9%差距作考虑,以免日后外围加息时,香港被迫要“急速超加”利息,而相关情况曾在05下半年出现,业界不应重蹈覆辙。
银行不应与金管局对着干
有人认为金管局今次只属温馨提示,银行未必一定要遵行。笔者则不以为然,事关信中内容声明,当局会派员往各银行,了解其按揭贷款订价策略,并要求银行自行证明,其按揭产品所订价格属合理,且不会冒上信誉、利率或流动资金等风险。
此外,函件亦有提到,倘银行继续用“超低”息率吸纳按揭贷款,日后相关贷款未必能透过现有机制,包括证券化、出售予第三者、甚或向金管局作抵押等,取得流动金。
按现行规定,银行可透过作为“最后贷款人”之金管局,取得所需之流动资金,业界理应没有胆量冒险“不听话”,开罪「水源头」,故将按息减价战停下来,大幅调高新造按揭息率,乃银行之必然选择。
其实,业界可考虑先将「P」下调(0.25% 至 0.5%),收窄目前P与HIBOR 之差幅,然后将新造按息改订在“P减2.75%”水平,同样亦可回应金管局之诉求。
自信件发出后,未见有银行回应,愿意调高新造按息,反而仍有部份银行,继续透过传媒发放其低按息之信息。事情发展,将取决於十月上任之新总裁,是严是宽,由他定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