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应仓促决定复建居屋
日期:2009-10-30今天有居屋余货近1,400个单位,开始接受申请。
监於近月楼市在成交宗数及价格,已超越金融海啸前水平,而豪宅成交又屡创“天价”,市场开始有声音,要求特区政府考虑复建居屋。
居屋计划有利有弊
居屋计划在过去,无疑帮了不少市民进阶业主之行列,但在97金融风暴之后遗症下,香港楼价大泻,不少居屋“业主”亦变成负资产“苦主”,造成很大之民生问题,困扰当时特区政府之施政。
为稳住楼市,负责居屋项目之房委会,接纳特区政府要求,於24-09-2001起开始停售居屋,而不少已建成之居屋,被迫放入“大雪箱”内,部份甚至到最近(或将来)方可重见天日。
广集民意尤为重要
既然有了过往经验,我们必须更加谨慎思量居屋问题。笔者认为要决定应否重建居屋前,特区政府必须先搅清楚其长远房屋政策,当中涉及将资源花在帮市民置业,成为居屋业主,抑或集中资源,解决更有需要家庭之单纯居住问题。两者其实并无必然之「是」与「非」,但由於所耗者尽是公帑,故应先多收集广大市民意见。
起自70年代之居屋意念,其目的只为帮助当时殖民地政府在统治大限(指九七年)前,配合实行高地价政策,好让部份低下阶层人士,亦可成为业主,稳住民情,有利施政。
今天,香港已回归祖国超过十年,其政经环境与70年者大有不同,面向不断与内地经济融合,香港之土地及房屋政策,必须兼顾未来之发展,故特区政府在目前,实不宜受那些只强调“福利主义”之议员或市民代表言论所影响,仓促决定复建居屋,反而应先让市民多加讨论,取得社会大众之主流共识后,方作决定。